德州市人才認定工作實施細則發布
為進一步創新人才評價機制,做好我市人才評價認定工作,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管理服務,根據《關于實施“人才興德”行動建設新時代區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》(德發〔2020〕13 號)有關規定,制定《德州市人才認定工作實施細則》(德發〔2021〕4 號)。人才認定工作,遵循“公平公正、科學高效、社會認可”的原則,在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,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協調,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,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具體實施;市、縣(市、區)人社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。現將人才認定工作實施細則要點梳理如下:
認定條件
申請人才認定,需具備以下條件:
1、至少符合當年度《德州市人才分類目錄》(以下簡稱“《目錄》”)中頂尖人才(A 類)、國家級領軍人才(B 類)、省級領軍人才(C 類)、市級領軍人才(D 類)、高級人才(E 類)、基礎人才(F 類)六個層次條件之一;
2、申請認定時在德州市用人單位(含中央、省駐德單位)全職工作或兼職合作,或在德州市自主創業;
3、遵守法律法規,具有創新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。
認定程序
依托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務信息平臺(http://dezhou.rcsd.cn)全程網上辦理,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常年受理、隨報隨審。?
1、申請。申請人和依托單位登錄平臺注冊賬號。注冊后,申請人進入“業務系統—德州子庫”欄目,按要求填寫詳細信息,上傳有關證明材料,并提交至依托單位。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
2、初審。依托單位審核后,根據隸屬關系提交所在縣(市、區)人社部門;市屬單位和中央、省駐德單位直接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。市、縣(市、區)人社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;對《目錄》中涉及的資格證書、榮譽證書或獎勵項目等,有對應歸口管理部門的,由市、縣(市、區)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初審。對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,通過系統反饋給申請人和依托單位。
3、復核。縣(市、區)初審合格的申請資料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,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復核。高級人才(E 類)、基礎人才(F 類)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認定,并通過系統反饋給申請人和依托單位。
4、反饋。對擬認定為 A、B、C、D 類的,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饋依托單位并征求人才本人意見。
5、公示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通過復核擬認定的頂尖人才(A 類)、國家級領軍人才(B 類)、省級領軍人才(C — 4 — 類)、市級領軍人才(D 類)名單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 5 天。
6、認定。公示無異議的,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。
7、發卡。對通過認定的頂尖人才(A 類)、國家級領軍人才(B 類)、省級領軍人才(C 類),在平臺直接生成“德州惠才卡”(電子卡),頒發“德州惠才卡”(實體卡),按規定享受我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色通道相關優惠措施。
認定升級
人才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,可登陸德州市人才公共服務信息平臺申請升級認定,補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?!暗轮莼莶趴ā庇行谝话銥?年(通過我市申報入選相關人才工程的,有效期為工程管理期),到期后需申請更換。?
注意事項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認定資格:
1、提供虛假材料騙取人才資格的;
2、學術、業績上弄虛作假被有關部門查處的;
3、個人(含創辦企業)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;
4、存在嚴重違紀違法行為的;
5、存在其他應當取消認定資格情形的。
被取消認定資格的,3 年內不再受理人才認定申請。
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本細則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,0534—7908079。
Copyright ? 德州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